知识经济背景下专利代理行业管理创意研究当下社会早已转入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时代,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先进设备科学知识展开技术创新进而推展经济社会发展早已沦为各国的共识。专利代理行业是帮助企业展开技术创新、增进创意成果向专利转化成、确保创意主体知识产权和实行知识产权战略的最重要承托,专利代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对提升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具备最重要影响。随着专利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的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很快,逐步创建起了强迫人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有效地增进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实行。
但是谨慎地来看,我国的专利代理行业距离全面协商可持续发展的拒绝还很很远,依然面对着企业自治权严重不足、行业自律尚能不充份、行政监管尚待完备等诸多制约因素。因此有适当研究专利代理行业在管理创意方面不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深入分析原因并明确提出对策建议。 一、 自治法:企业自身的内部管理及其完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专利代理行业先后经历了政企分开、管理体制升格等一系列市场化改革,专利代理机构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与掌控、流程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等制度,在企业自身的内部管理建设上获得了显著成绩。
近年来,一些专利代理机构逐步形成了运营简洁、规范有序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呈现专业引人注目、服务周到、信誉较好、实力较强、效益明显、规模不断扩大的特点。但是总体而言,专利代理行业整体上仍正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律师、登记会计师等其他中介服务行业发展差距较近。大多数专利代理机构正式成立时间较短、规模小,服务水平尚待提升,竞争层次较低,还正处于实力、市场份额的累积阶段。
为构建《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明确提出的大幅提高专利代理机构的发展水平,更进一步不断扩大专利代理行业规模,增进专利代理机构广泛构建服务规范、真诚长胜、为自主创新获取有力反对的发展目标,适应环境专利发展快速增长的客观必须,今后实践中急需解法本文由毕业论文网http://www.lw54.com收集整理绝以下问题: 1. 个别专利代理机构在申请人成立和年检过程中不存在掩饰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况。为解决专利代理人数量严重不足、人员流动性较小的艰难,有些专利代理机构故意掩饰合伙人或股东无法专职专门从事专利代理活动的情况,向监管部门递交欺诈的人事档案证明、请辞证明甚至假造的副本证明等材料;为符合《专利代理条例》对合伙人或股东人数的拒绝,不择手段甘冒法律风险采行代持、暗股等隐密形式;在股东变动时,予以工商部门批准后私自更改甚至假造登记信息,给监管部门对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活动的持续监管增大可玩性。 2. 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水平无法适应环境市场主体的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的必须。
经过多年发展,专利代理行业内早已经常出现了一批具备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服务质量大大提高。近年来社会上的知识产权氛围逐步浓烈,申请人尤其是企业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质量更加注目,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确保更加推崇,同时对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滋扰显著激增。一些机构不大力遵守代理职责甚至服务质量较好的问题大大经常出现,主要展现出为:一是内部流程管理不规范,委托人在办理手续时必须多次打算、倒数来往,工作光阴环节多样,制约了程序性管理、内部业务管理和客户服务管理的有效地统一;二是在期限管理、流程设置上缺少连贯有效地的交会,造成专利申请的流程掌控不做到,经常出现回应意见超时、推迟缴付等问题,最后使得委托人的专利申请非正常过热;三是专利代理机构并未大力遵守后合约义务,没按照《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置各种仍未办结的事项,或者在双方代理关系落幕后并未及时申请人更改委托人通信地址,造成委托人无法接管如期交费、中止权利等最重要通报,从而伤害其预期利益。
3. 大多数专利代理机构缺少规范化、体系化、科学化的内部管理制度。专利代理机构是敦促专利代理人独立国家、客观、公正地执业的最重要确保,其自身的内部管理否缜密规范,要求着机构能否构建长年地平等竞争、较慢发展。从行业现状来看,部分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较为恐慌,既缺少详细的业务流程管理机制、较好的工作激励机制和具体的责任追究责任机制,也没大力务实的发展理念和前瞻拓展的长远规划,甚至中西部地区的一些机构还是家庭作坊式经营,正处于随便管理、粗犷发展的状态。 对于中小型专利代理机构而言,无论是采行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制,其出资人和机构事务执行者是合一的,并未经常出现相当严重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出来的现象,因此基本上会经常出现相当严重的内部管理问题,通过章程或者合伙协议需要解决问题出资人之间以及出资人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
但是随着我国企业专利意识的提升以及国际专利业务和专利纠纷案的减少,专利代理人的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与市场主体的客观市场需求比起另有较小差距,特别是在是缺少能为我国企业参予国外市场竞争获取综合性、深层次和高质量专业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对于那些大大发展转告、渐渐参予国际竞争的专利代理机构而言,为数众多的出资人之间有可能无法维持传统的人合企业拒绝的互相熟知、尊重、信赖的关系,为了更进一步做到大做到强劲必需完备自身的内部管理。因此在反对我国专利代理机构做到大做到强劲的战略中,政策引领、法规反对必不可少,其中增进类似的普通合伙企业制为这类型专利代理机构的更进一步发展是关键一环。针对上述问题,必须具体机构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完备流程管理的制度规范、创建有所不同岗位之间的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强化专利代理机构的企业管理。
二、 自律法:行业协会的外部监督及其强化 一般来说而言,行业协会是会员单位的利益代表,具备传达合理表达意见、影响政府决策和确保合法权益等功能,在前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备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充分发挥着最重要起到。专利代理行业作为一种新兴的服务业态,其自身的规范发展也必不可少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按照《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目前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以下全称专利代理人协会)是依法正式成立的全国性行业社会团体和自律性的组织。
专利代理机构作为专利代理人协会的团体会员,按照协会章程拥有权利、承担义务,并遵从专利代理人协会的自律规范。因此,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协会是会员和协会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专利代理机构作为会员必须遵从如期交纳会费、履行职责的义务,另一方面,专利代理人协会制订的章程和自律规范对专利代理机构具备约束力。
本文来源:亚搏app-www.jxybjd.com